活動辦法
許多人以為,「司法」離自己很遠、一輩子不可能發生關連;
但在台灣,即使奉公守法,仍可能無辜牽連、變成被告捲入官司30年。
「第一銀行押匯弊案」折磨三名被告從壯年到老年,30年來與家屬過著被司法凌遲的生活,從起訴到無罪定讞,歷經99位法官、更12審,他們被司法毀掉的人生仍無法獲得等值的賠償。
這樣的冤獄,卻只是台灣司法的冰山一角,你、我都有可能成為下一個司法的受害人……
資深記者江元慶歷經3年7個月追訪、調查「第一銀行押匯弊案」,以感人的文筆、抽絲剝繭台灣司法的諸多弊端,寫成《流浪法庭30年!》、自費出版,期待能喚醒法官、檢察官的良知與靈魂,讓民眾更了解法律的真正意義,匯聚社會力量推動台灣的司法改革!
「流浪法庭30年‧全台捐書救司法」,邀請社會各界踴躍捐贈《流浪法庭30年》給全台灣的司法人員,讓司法機關正視司法制度的諸多問題,加速台灣司法改革的腳步,讓司法審判的正義不再是「遲來的正義」,讓法律真能為人民謀幸福。
你可以號召辦公室同事,一起認捐、送書給你們所在縣市的司法人員...
你可以號召親朋好友,一起認捐、送書給你們家鄉縣市的司法人員...
只要一人出380元、認捐一本《流浪法庭30年》,
找到10個同事、親友一起支持,就能讓一個縣市的司法人員改變觀念。
你更可以,透過email、部落格、MSN各種方式,將活動一傳十、十傳百...
為台灣點燃司法改革的火苗,讓社會更公義、讓大眾生活更幸福!
【捐書方式】
‧活動時間: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捐書辦法:
1.欲捐書者可指定欲捐書的縣市法院、檢察署(可參考「捐書地圖」),然後下載 【流浪法庭30年‧全台捐書救司法!】 捐書單,填寫完整後、連同匯款憑證mail至art.reportage@gmail.com或傳真至02-2910-3454。
2.出版社收到捐書者的匯款後,將寄送《流浪法庭30年!》至指定的捐贈司法機關,並開立發票憑證給捐書者。(因出版社非屬非營利組織,恕無法開立捐贈證明)
3.捐書者姓名將會公告於活動網頁上http://3men3decades.blogspot.com以示感謝。
4.捐書匯款帳號:
郵政劃撥戶名:報導文學出版社 劃撥帳號:50069598
5.若有任何問題,請洽:02-2910-1940報導文學出版社 何小姐
6 意見:
我會將消息轉寄推廣^-^
捐書給馬總統, 效果更好!
法院、檢察署是被改革批評得的對象,捐它, 有人理嗎?
擒賊擒王,所有書都捐給馬總統!
由總統府下發各機關,效果更大,
並由
馬總統負成敗之責,也可形成議題,引發改善動力.
我懷疑這幾位公務員仁兄有沒有和盤拖出當時的內幕???
其中一段原文如下:
******
他總共在第一銀行中山分行辦理押匯七百四十四筆,總金額達一千三百五十三萬多美元,依當時約一比三十六的匯率,這些押匯總額折合新台幣大約四億八千萬元
***********
這篇文章也說押匯是有風險的行為, 押了這麼多, 等於只顧放款不顧風險, 有這麼笨的行員嗎?
這是一個缺乏專業知識,也就是缺乏風險控管意識的商業行為, 問題在於這些行員是真的缺乏風險控管意識, 還是假的缺乏, 甚至是別有用心, 我們不知道!!!
民國六十八年當時還是戒嚴時代, 金融管制嚴格,
最後要講一件事實, 林浩興, 於勇明都已判罪確定, 也認罪並接受法律制裁, 並且服刑出獄...這三個老傢伙官司還沒打完, 這會不會有點好笑...
這三個老傢伙可不可以公開認罪,...或者和盤託出內幕...
我母親也是同案的被告,因缺乏法律知識為林浩興的老婆陳美惠作保, 而很無辜(沒拿到任何好處)牽連其中, 為何她就認罪了呢?
這三個老傢伙不遵守專業紀律, 落到打三十年官司, 這個叫活該!!!
完全不值得同情!!!
江教授, 你的取材沒有一窺全貌!
寫小說可以, 如果是報導文學就很差勁!
這就是我對你的批評與指正!
當年親身參與並看到真相一部份的我在此地告訴大家
我懷疑這幾位公務員仁兄有沒有和盤拖出當時的內幕???
其中一段原文如下:
******
他總共在第一銀行中山分行辦理押匯七百四十四筆,總金額達一千三百五十三萬多美元,依當時約一比三十六的匯率,這些押匯總額折合新台幣大約四億八千萬元
***********
這篇文章也說押匯是有風險的行為, 押了這麼多, 等於只顧放款不顧風險, 有這麼笨的行員嗎?
這是一個缺乏專業知識,也就是缺乏風險控管意識的商業行為, 問題在於這些行員是真的缺乏風險控管意識, 還是假的缺乏, 甚至是別有用心, 我們不知道!!!
民國六十八年當時還是戒嚴時代, 金融管制嚴格, 身為外匯交易處理人員, 應當知道銀行內規與政府對外匯交易管控的嚴密! 一味強調為國家賺取外匯確茫然到不知控管風險???
當時作貿易要押匯是隨便像現在去醫院掛號看病一般的方便嗎?
告訴大家, 沒有那麼方便!
押多少錢的外匯或承作多少金額的貸款很多是要靠關係或說有點內幕的!
沒有像作者說得那麼簡單!!!
明的規舉, 暗的規舉很多!!!
最後要講一件事實, 林浩興, 於勇明都已判罪確定, 也認罪並接受法律制裁, 並且服刑出獄...這三個老傢伙官司還沒打完, 這會不會有點好笑...
這三個老傢伙可不可以公開認罪,...或者和盤託出內幕...
我母親也是同案的被告,因缺乏法律知識為林浩興的老婆陳美惠作保, 而很無辜(沒拿到任何好處)牽連其中, 為何她就認罪了呢?
這三個老傢伙不遵守專業紀律, 落到打三十年官司, 這個叫活該!!!
完全不值得同情!!!
江教授, 你的取材沒有一窺全貌!
寫奇幻小說可以, 如果是報導文學就很差勁!
這就是我對你的批評與指正!
當年親身參與並看到真相一部份的我, 在此地告訴大家
台灣的司法是要拯救一下了, 要讓台灣人民過上幸福的生活, 司法民主化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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