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另一名老人

「台灣的司法欠我太多!」七十三歲的華定國,土地全部賣光打官司,歷經十二次死刑、七次無罪,最後改判無期徒刑,他耗盡青春,「我不甘心啊!」

老梅,位於台灣北端,是個寧靜的鄰海村落。早在清朝乾隆時期(約西元一七三六年),就有漳州人移民至老梅從事海殖業。乾隆年間,大量從唐山跨海而來的漢人,相繼進入當時被原住民稱為「峇台」的這塊處女地,平埔族、凱達格蘭族人只得被迫遷移。在日據時代,老梅村原隸屬台灣府淡水廳芝蘭三堡老梅庄。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改隸石門鄉。

在台灣地質學界,老梅算是頗有名氣,因為老梅村的「石槽」是台灣海岸最特殊的地質景觀,寒暑假常見學者帶著學生來此做研究。除此之外,老梅是個傳統的村落,它名不見經傳,村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幾乎是與世隔絕的小村莊。由於人口外流,民國六十七年,老梅和鄰村的七股併村,仍名為老梅村,一躍成為石門鄉最大的村莊,全村十九個鄰,七百零二戶,人口兩千三百多人。

民國六十三年,「阿弟仔」殺人事件震驚全村,命案發展隨之震動全台。這個鄰人口中的「阿弟仔」(閩語),就是華定國。

「阿弟仔」是華定國幼時的乳名,即便是已年逾古稀,老一輩的街坊鄰居提起他,還是習慣這麼喚他。四十一歲那年,華定國被控弒母;如今他已七十三歲,戶籍仍登記在老梅村老梅路五十二巷內。民國六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的台北地檢處起訴書中,對華定國有如此的人格品性指述:

「被告華定國賦性粗暴,好賭,曾因賭負債,以田產抵押……平日好逸惡勞,無固定工作,常藉身體不適,不願外出工作,為母責罵……,所欠債務,由母幫傭洗衣,始予清償,母子益趨不和……因其恆產不多,人又懶惰,故年過四十而未娶……」

民國六十三年十二月三十日,一審法官採認檢察官對華定國的部分認定,因此根據動機、手段、事實及犯罪後態度,判處他極刑。不過,民國七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最高法院認定華定國弒母,但改判他無期徒刑的理由是:

「事母孝順,尚有可取」

一份判決書裡,指華定國好逸惡勞、母子不和;另份判決書中,卻指同一個人事母孝順。在司法的眼裡,為何華定國是如此判若兩人?華定國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他是狠得下心手刃親娘的逆子?還是侍奉母親的孝子?一連串的疑問,引領我來到這個石門鄉的最大村,台灣島的一個小村莊。


「在老梅,老一輩的人都知道他,」陳順源是老梅村的管區警員,他調來這裡三年多。他說,華定國會成為老梅家喻戶曉的人物,「應該是和那個案子(指弒母案)有關係。」提到華定國,老梅村長鄭庚申說:「我們經常看不到他!」即使看到了,能和他說上幾句話的人也不多。因為,華定國在老梅村裡,幾乎成了鄰居眼中的「幽靈」,他來無影,去無蹤。

有時在海邊,偶爾在候車亭裡,有時在田裡,老梅村民會看見華定國發呆,「一動也不動,彷如靈魂出竅,有時看起來很嚇人,」老梅村的蔡姓婦人說,「但是,有時候看起來也很可憐,他出獄後,和鄰居很少來往,我們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什麼?」

華定國想的還是司法,而且,想到司法就氣憤,「台灣的司法欠我太多!」華定國說,華家原有兩甲多的地,為了這件官司,土地全部賣光,不僅冤獄蹲了十多年,耗盡青春,最後還落個「弒母」的污名,「我不甘心啊!」

對於司法指控他逼姦養女不成忿而弒母,華定國毫不隱暪的說,「我年輕時就有性功能障礙,」他堅稱根本不可能意圖姦淫養女,事隔三十二年,如今兇手還逍遙法外,「有時候想起來,會氣到晚上睡不著。」

華定國否認弒母,三審定讞的司法則斷定是他殺人。華定國的鄰居又是怎麼看待這樁疑案?陳姓老嫗答得真實,對司法來說卻是極其嘲諷,「連司法都搞不清楚了,我們小老百姓又怎會知道?」

「他和母親感情好嗎?孝順嗎?」民國九十四年八月到民國九十五年三月,我四度前往老梅,對不同的鄰人問著同樣的問題,得到的答案大同小異:「誰家沒有為生活瑣碎小事而嘔氣,鄰居這麼久,至少我沒聽到他嚷過母親……」「他如果不孝順,何必收養養女(指華玉)照顧母親……」「他如果不孝,大可離家一去不返,把老母親丟給養女……」「說他賭博,可能有人相信;要說他殺人,而且還是殺了老母親,我告訴你,他沒這個膽!」和華定國住在同條巷子快五十年的鄰居這麼說。此外,部分老梅村民到現在還是不相信華定國膽敢弒娘,村長鄭庚申就是其中之一。

今年六十歲的鄭庚申,從三十二歲就開始擔任老梅村長,哪一戶住著哪些人、叫什麼名字,他都叫得出來。村裡有些事,連派出所有時都得請村長幫忙,「要找華定國,先找村長。」陳順源警員說。

人口不多的老梅,位處偏遠且鄰海,就業機會相對不多;華定國在早年即搬離老梅,租屋在台北市士林區的後港八街,和朋友合夥蓋房子。從司法審判死裡逃生後,民國七十年九月十五日,華定國獲改判無罪,並在熱心的台北市民王春長提供三百萬元店舖擔保下,終於獲得交保。從這天開始,華定國落葉歸根,又回到了老梅。

「村裡,很少人知道華定國的行蹤。」從青壯之年就當村長,鄭庚申現在已是滿髮半白。八月盛夏的艷炙,照得他白髮格外耀眼,彷如一根根的銀針。華定國當初能從死牢裡活著走出來,他這輩子有兩位最重要的恩公,一是村長鄭庚申,二是律師許文彬。

鄭庚申村長說,當初他會關注這個案子,是從華定國的老鄰居簡祿萬(已歿)口中得知華定國侍母情形,因此展開長期救援,包括請求當時的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長杭立武代為洗冤。鄭庚申甚至還為華定國做過一件可列為「村史」的前所未有之舉。

台灣高等法院更十一審首度改判華定國無罪後,民國七十年九月二十四日,台灣高檢處檢察官賀恩保不服判決,具狀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就在同一天,鄭庚申發動台北縣石門鄉地區一百四十二名地方人士「進京」,聯名向台灣高檢處陳情。翻開當年的陳情書,對於華定國對待母親有著這樣的記載:

「平日為人忠厚老實,事母至孝」

值得一提的是,參加陳情的人,並非僅是老梅村的地方仕紳,連老梅附近認識華定國的石門村長林朝、富基村長呂玉田、德茂村長沈振明,甚至石門鄉的鄉長潘迺柋、鄉民代表會主席楊金生,也都參與連署陳情,願意挺身證明華定國侍母情形。不過,即便有街坊鄰人、地方首長為華定國背書,在陳情五年之後,司法最後還是認定華定國殺了老母親,判處無期徒刑,三審確定。

民國七十五年八月,就在最高法院把全案定讞的隔天,鄭庚申又領著鄉紳代表到監察院鳴冤,請求御史大夫代為昭雪,這是鄭庚申能為華定國所做的最後一擊。此舉雖然沒能讓華定國翻案,不過,鄭庚申再率鄉親申冤,卻意外埋下疑案的伏筆。因為,監察院受理陳情後,監察委員接案調查認為此案:「偵查草率、蒐證疏忽,起訴事實多屬臆測、引用證據與卷證資料不符」。監察院認定穆守仁、廖大彬兩警員涉嫌偽證,主動函送台北地檢處偵查,因此才衍生後續兩警偽證被起訴判刑,連帶蕩漾出兇手是誰的粼粼懸疑波光。

寧靜的老梅,靜得像是一潭無波的湖水。但是,每當華定國乍現蹤跡,「誰是兇手?」的懸疑,三十多年來總在這個小村落裡,如湖底的活泉汨汨滾動。官司雖已定,疑雲遲未解;在浩瀚司法個案的荒蹤裡,絕大部分老百姓能看到的是判決書的記載,老梅人目擊的則是一個孤寂老人的日夜嘆息,「你們年輕人再不設法改革,將來就有機會成為司法的被害人!」三十多年怨恨司法,華定國始終不甘:「台灣的司法,毀了我一生!」縱然萬千不甘,他又能奈何?鄭村長幫他申請每個月六千元的生活補助費,華定國從此隱居在老梅。

華定國遠離了司法,他也選擇遠離人群。他獨自活在自己圍築的世界裡,在他的天地中,沒有是非,更無法律,因為他不與人互動。他的後半生唯一能信任的,是不離手的菸。在吞吐之間,他吐出了雲霧,卻吐不盡積鬱滿胸的司法暮靄。

司法遠離了華定國,華定國卻註定離不開司法。因為,司法為他締造的「更十八審」紀錄,已讓他難被後人所忘。因為「更十八審」,他被寫進了台灣司法歷史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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