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玉石俱焚

第一銀行董事長與總經理內訌嚴重,政府決定快刀斬亂麻。民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政府核定:「高湯盤、陳忠卿,免職」。同一天,國家機器全面啟動……
一銀董事長、總經理究竟有無內鬨?

「有!」柯芳澤斬釘截鐵的說。因為,他就是當年第一銀行董、總內訌的事件當事人之一。

話說民國六十七年九月,財政部接獲第一銀行總行稽核室的調查報告後,也派員進行複查,確實發現中山分行在辦理押匯時違反中央規定,財政部因此發函給第一銀行,直接點名中山分行經理林登山、主辦出口押匯的襄理柯芳澤明顯失職,應予查處。九月十四日,柯芳澤被調回總行國外部;然而,就在同一天,陳忠卿發布一道表揚令,指稱柯芳澤在年度內「襄助推展外匯業務,著有成績,應予嘉獎一次」。

第一銀行董事長奉財政部之命,要總經理查辦襄理,但陳忠卿逆旨而行,卻嘉獎表揚了柯芳澤;高湯盤與陳忠卿的內鬥,由此可證。而且,此後的事件發展,讓一銀董事長、總經理衝突更形激烈。

除了有柯芳澤這名「人證」可證明高湯盤、陳忠卿一山不容二虎之外,遍查當年整個事件的發展,至少還有兩個「物證」,更佐證高、陳之間確實有內部衝突。這兩個物證是:檢討報告、董事會的會議紀錄。


所謂的「檢討報告」,指的是當年第一銀行呈報給財政部的檢討報告中,高湯盤指出,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六日,陳忠卿主持第一銀行員工獎懲審議委員會,會中要討論的共有三案,其中之一就是柯芳澤違規的議處案。但是,此案當天並沒有提交討論,遭到擱置。高湯盤事後知道是分行經理林登山沒有把提案送交委員會審議,他認為「事有異常,因而密切關注」。

至於「會議紀錄」,則是民國六十七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高湯盤舉行第一銀行第四十二次常務董事會議,會議紀錄第六項清楚載明:「已經發生問題之分行應即查明,並將真情具報。」這段文字的意思,指的是中山分行必須把押匯弊案的內情做番調查,並將整個來龍去脈呈報到董事會。董事會是第一銀行最高權力中樞,經全體董事決議的指示被形諸於文字,不啻是第一銀行的「聖旨」。旨令既出,理當一概遵從。何況,這天董事會的決議,還指明交由總經理負責執行調查,及呈報董事會。

可是,等了一個多月,高湯盤始終等不到陳忠卿的查處報告。而且,這段期間,高湯盤又風聞中山分行押匯業務所發生的問題,實際並非僅止於「應收利息」的損失,高湯盤於是主動採取緊急措施。民國六十八年一月十八日,他密派稽核室主任黃權世前往中山分行突擊檢查。這一查,揪出了弊案的線頭。

黃權世突檢,發現中山分行除了沒有收取「應收利息」的問題,還有數額不清、筆數不明的押匯款遭到國外銀行拒付。八天之後,高湯盤還是沒看到陳忠卿應該呈報押匯款遭到拒付的實際數字、如何確保債權等等善後措施的報告,高湯盤按捺不住,再動用董事長職權,在一月二十六日召開董事會並提案:責令陳忠卿將執行經過提報董事會。甚至於,高湯盤在隔天還親自寫了便條紙交給陳忠卿,當面告訴他儘速提出查核報告。

董事長凌越總經理密派主管施行突檢,並親自下條子給總經理,升高了高湯盤、陳忠卿之間的衝突。二月八日,高湯盤終於接到了稽核室轉呈的查核報告,但不尋常的是,總經理陳忠卿及另兩名羅姓、黃姓副總經理都沒有簽具任何意見。此舉形同稽核室所做的查核報告,總經理及副總經理都不認帳。高湯盤認為事態嚴重,於是批示五點意見:

第一,本案案情超過常規,意外嚴重,似有違規失職、舞弊或圖利他人之嫌。
第二,為加緊保全第一銀行債權,依法追訴外,應向司法機關報案,並限制有關人員出境。
第三,中山分行經理以下有關行員,應即先調離現在職務。
第四,本案發生經過及處理透視,應即呈報上級機關,及董事會。
第五,切實檢討第一銀行有關部門是否有疏失、各項規定是否完備。

而且,高湯盤在檢討此案中,還白紙黑字地對陳忠卿相當不客氣的提出批判,指稱「執行業務總負責人基本觀念發生偏差」、「人謀不臧,上自總經理下至一般員工,均有待改善品德修養」。

高湯盤用字之重、措詞之強烈,終讓政府驚覺第一銀行董事長、總經理內訌的嚴重性,因此決定快刀斬亂麻。民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上午,行政院長孫運璿(已歿)核定了由台灣省政府提報的人事案:

「第一銀行董事長高湯盤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第一銀行總經理陳忠卿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這項人事令,讓第一銀行高層鬥爭快速落幕。董、總失和的結果,是最後落得兩人一起垮台:高湯盤調任台灣省政府顧問,陳忠卿則申請退休獲准。也是在同一天,行政院核定了第一銀行十五人的處分名單,上至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經理、副理、襄理,下至經辦員,無一倖免。其中,中山分行經理林登山、副理張國隆、襄理柯芳澤、林泰治,及領組員莊得民被記兩大過免職,並移送法辦。

人生際遇,孰人能料。被處分的這十五人,都是第一銀行的掌權者,或是前途指日可待的金融界菁英;自這一天開始,他們的人生大不相同。高湯盤在調職之後半個月,於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十五日,被「國泰」關係企業的國泰租賃公司聘為董事長;陳忠卿則是在退休之後不到一年,於民國六十九年二月五日過世,得年僅五十九。又過五年,高湯盤病亡,享年七十六。兩人的死因,都是心臟病。生前,業界相逢;身後,死因相同。高湯盤與陳忠卿的一銀兩雄傳奇,令人唏噓。

除了董、總生前不歡,死後分散,身捲此案被處分的第一銀行襄理級以上主管,人生際遇更是無常。被免職移送法辦的,從此被司法牢牢緊繫,至今未了;當時被記一大過、一小過,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的國外部經理黃天麟,則是在事隔十五年之後,達到他職務上的最高峰——民國八十三年八月,他出任第一銀行第七任董事長。

民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八日,政府機器全面啟動,對「第一銀行押匯弊案」展開全面性的連鎖反應:在政治上,台灣南、北各擁有政商一片天的第一銀行董事長及總經理,同時被拔除職務;在財經上,銀行界董事長及總經理的人事案大幅調整,梁國樹、吳維綱及許遠東等金融後起之秀提前竄出檯面;在司法檢調上,早已潛蒐多時的台北地檢處及調查局,兵分多路展開查辦。

這件被林泰治稱為台灣「金融二二八事件」的案子,就在高湯盤、陳忠卿下台的同一天,正式拉開序幕。

弊案之幕,驟然升起。影舞之人,蹤跡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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